6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过建春率检查组到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泽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有健,县政府副县长黎雅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澄迈学宫、石石矍村,随后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我县文物保护传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

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要落实层级保护,加大力度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系统防范整治隐患,完善应急管理处置机制,切实把域内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深挖本土文化资源,推动文物活化利用,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上,要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文物的展示传播工作,利用好东坡文物、水下文物、华侨文物、革命文物和黎苗文物等,在我省特色文物上持续发力,打造海南文化品牌。要建章立制,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我省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快文物保护与利用方面的立法进程,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全省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