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原因,王昌权向澄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去其澄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因工作变动,王宁向澄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去其澄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经澄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王昌权、王宁辞去澄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