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公民导刊》
作者:颜若雯 宋婷婷 陈敏 黄振胜
编辑:海南人大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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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重庆已审议通过14部具有全国或者区域首创意义的创制性法规,创制性立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将创制性立法作为提升立法质量的关键突破口,着力打造创制性立法标志性成果矩阵,以勇于破冰、敢为人先的魄力,为重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瞄准重点、新兴领域
在没有明确上位法的领域率先探索,在空白地带主动破题——这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大立法工作的必由之路。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的先行先试功能。2025年召开的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指出,要因地制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地方立法,继续做好实施性、探索性立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发展。
法律制度也为地方开展创制性立法预留了广阔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从工作要求到制度安排,都赋予地方立法在法定范围内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开展创制性立法过程中,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立足重庆市情、切合立法规律、顺应民情民意,科学行使立法权,一批服务中心大局、瞄准关键领域的创制性立法落地施行。
开发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重庆于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西部地区第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30多年发展,形成了包括1个国家级新区、4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7个综合保税区、34个市级开发区在内的多层次开发开放平台体系。但我市开发区在发展中还存在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为此,我市于2022年启动开发区条例立法工作,一方面通过立法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另一方面通过立法固化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成果、解决开发区发展中的困难问题。
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开发区的统一国家法律,但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等文件。重庆对开发区条例立法工作极为慎重,条例草案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并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同意,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间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收到各代表团及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287条,吸收采纳152条。
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开发区条例》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和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的管理和服务,助推开发区产业集聚升级,提升了开发区吸引外资、发展外贸的水平。
日前,2025年度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出炉。考评结果显示,2025年,全市开发区锚定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功能定位,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产业沿链聚合为重点,以提质增效降本为牵引,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川渝高竹新区是川渝两省市共同设立的跨省域共建新区。基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用好决定权,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以出台决定的方式赋予跨省域的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行政管理权,规范、保障和促进川渝高竹新区开发建设。
打造立法实践标志性成果
创制性立法的核心价值在于“率先”。重庆大胆先行先试,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意义的创制性法规相继出台。
2023年,重庆市正式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成为国内第五个、西部地区第一个“设计之都”。一年以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首部关于工业设计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工业设计促进条例》。
该条例第十七条提出,支持工业设计与先进制造业、其他生产性服务业等深度融合,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指导企业、工业设计机构将工业设计应用于外观造型、功能创新、结构优化、新材料应用等环节,推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产业提质增效;运用绿色设计、智能设计和集成创新等方式,促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壮大。
“这是一条创制性条款。设置本条,是以工业设计赋能新型工业化、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考量。”市经信委参与起草该条例草案的工作人员表示,该条款以法规推动重庆制造强市、全球设计之都建设部署落地,把工业设计赋能先进制造业从行政举措升级为市、区县政府法定工作职责,压实全链条引导服务责任;紧扣重庆制造业特色,提出具体设计赋能方向,推动工业设计嵌入企业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全周期,系统赋能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型,以设计创新激活传统产业内生动力,推动产业形态、产品品质全面提档升级。
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过程中的燃爆风险长期困扰城市治理。2025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成为全国省级人大层面首部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该规定通过构建全链条、精细化的安全管理机制,用一部“小切口”法规排除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隐患”,成为重庆创制性立法实践的标志性成果之一。
近日表决通过的《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专门促进青年创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聚焦我市青年创业总体比例偏低的个性痛点和青年创业面临融资难、场地缺、经验少、抗风险能力弱等共性痛点,作出精准制度安排,努力将青年“扶上马”“送一程”,为青年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提供法治支撑。
“长”出巴渝特色
创制性立法不是闭门造车,而是从地方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城市发展需求和资源禀赋,让每一部法规都“接地气”“有底气”。
火锅是重庆最具特色的一张美食名片。《重庆火锅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同样怀揣“全国首部”标签,系全国首部火锅产业地方性法规。
一场在永川区召开的立法意见征求会上,政府有关部门,市火锅协会,远翔食品、莎公主、梅香园等火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代表围坐一圈,畅所欲言,围绕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市场上存在‘重庆火锅’品牌滥用现象,应建立可操作的准入门槛或认证体系。”
“火锅出海还有困难,希望政府在搭建信息桥梁、提供合规指导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行业不正当竞争、上下游产业链协同等问题有待解决。”
这些来自火锅行业一线的声音被仔细记录,为重庆火锅产业发展立法工作注入源头活水。
从更广泛的层面看,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条例草案全文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布,向社会各界开放反馈渠道。
到底什么是重庆火锅?《重庆火锅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重庆火锅”的定义——“发源于重庆,运用独特工艺炒制、熬制和调制底料,以麻辣鲜香为代表风味,展现巴渝饮食文化习俗的火锅类型”。市火锅协会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是最具辨识度的条款,从源头为重庆火锅铸就了专属的“法律身份证”。
该条例还系统构建了全产业链促进体系,提出在源头端支持原料基地建设,在加工端推动企业集聚发展,在流通端完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在消费端培育火锅名店和品牌街区,推动产业集群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明确支持企业拓展境外市场,在跨境投资、劳务输出、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提供高质量服务,推动重庆火锅“产品输出”与“文化输出”相融合。加强火锅文献档案数字化保护,支持火锅主题博物馆建设,推动传统技艺列入非遗名录,鼓励培养传承人。
这部专门为火锅产业发展“量身定制”的地方性法规,不分章节,仅28条,但“切口小、靶向准”。面对食客顾虑的“老油”问题,明确要求火锅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得使用不合规食品和添加剂,鼓励采用明厨亮灶等方式公开加工过程,稳妥破解行业痛点。
川剧同样是巴蜀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亮丽名片。为保护“一部剧”,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协同立法。《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遵循“少而精”“小快灵”的立法思路和模式,直面川剧保护传承面临基层院团濒临消亡、从业人员紧缺、生态链断裂、政策与保障力度不足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从多个方面对川剧的保护传承作出规定,营造有利于川剧“活起来、亮起来、传下去”的法治环境。
以务实管用为标准
“小切口”开展立法,精准解决问题,成为当前我市创制性立法工作的一大亮点。
儿童青少年近视预防控制条例正在起草中。当前的条例草案立足我市近视防控现实需求,不搞“大而全”,全文共16条,体例简洁、重点突出、便于执行。
“儿童近视问题,到底是病理性的,还是生理性的;预防儿童近视,政府、学校、家长应该怎么做,我们都有所考虑,并在制度设计中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条款合法合规、科学权威,契合儿童青少年视力发育规律与防控工作实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工作人员介绍,该条例草案紧扣近距离用眼、视觉环境、电子产品、户外活动、视力筛查干预等关键问题,对课桌椅调配、座位调换、读写姿势、电子产品管控、睡眠营养、视力监测等作出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实现从“软要求”向“硬约束”转变。该条例草案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强化早监测、早预警、早干预,系统覆盖托幼、小学、中学全学段,兼顾校园、家庭、社会全场景,着力从源头降低近视发生风险、控制近视发展程度。
鉴于国家尚未出台近视防控专项上位法,该条例草案采用“概括+分类”模式设置法律责任,对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不重复表述;对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监护人等主体未履行防控职责的情形,明确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依法追责等措施,兼顾刚性与可行性。
探索一条立法新路
创制性立法没有现成的上位法可依、没有成熟的先例可循,立法工作者需要在“无人区”中探索前行,面临的挑战尤为复杂。
“在实际操作中,哪些领域可以先行先试、哪些事项属于‘法律保留’,需要反复研判。”市人大法制委工作人员表示,创制性立法往往涉及新兴领域和前沿问题,对立法工作者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打破思维瓶颈,市人大常委会把专家“请进来”。比如,开展《重庆市开发区条例》立法工作时,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邀请市发展改革委一名具体负责“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的业务处室副处长开展讲座。没有长篇大论,不做课件,把实际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关键点摊开了讲,聆听者随时发问,授课者实时解答。两个多小时的交流后,大家对园区开发区改革有了更为透彻的理解,“比查阅资料效率更高、受益更大,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当前,重庆正全力打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之都,当产业发展“加速跑”,如何同步系好法治“安全带”?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快智能网联汽车立法进程。
智能网联汽车立法涉及新兴领域和前沿问题,单凭立法工作者的经验储备难以完成高质量的立法设计,市人大法制委围绕该项工作开展课题研究,以“课题驱动”方式为立法提供学理支撑和制度论证。
“建立智能网联汽车全方位协同监管机制、测试应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一名立法工作者撰写《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立法路径与策略研究》理论文章,对国内外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立法和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实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建立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法制保障机制的立法建议,以确保创制性法规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这种“研究—设计—转化”的闭环机制,使学术研究不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能够直接服务于创制性立法的现实层面。
创制性立法虽强调“创”,但不等于孤立摸索、闭门造车。正在推进的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则采用比较研究方式,比对外省市、国外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在借鉴中寻找立法最优解。“在立法资源有限的现实情况下,比较研究是更经济、更高效的提质增效手段之一。”市人大法制委工作人员表示。
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赋能城市治理条例和城市综合治理条例立法工作也在加速推进。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确保创制性立法的条款可执行、真管用,是立法工作者关注的重点。“要避免定位不清、职权交叉。”市人大法制委工作人员表示,“数字化赋能”和“城市综合治理”各自管什么,边界在哪里,线上线下要不要分开,都需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目前的共识,是数字化平台的价值在于“发现并流转问题”,而解决问题的“最后一公里”,则依赖线下实体的依法履职,两者应分工协作、互为支撑。
从火锅产业“上户口”到法治护航青年创业,从数字化的制度破局到“小切口”的民生温度,重庆人大以“勇于破冰、敢为人先”的担当,在创制性立法领域走出了一条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创新之路。
这一地方人大依法履职的创新之举、担当之举,需要专业、勇气和魄力,也需要持之以恒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