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
基础设施和配套码头工程建设的建议
建议者:陈儒茂 所属代表团:昌江
自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获批省级园区和新增开发边界以来,县委、县政府按照“一园多区”的模式规划布局,积极打造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太坡零碳制造及科创服务区、叉河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及海洋现代产业试验区,并明确将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以下简称“先导区”)建设作为我县产业发展的“火车头”。从基础设施建设上看,先导区已开始一期工程土地收储工作,预计到2023年可完成2200亩的土地收储,计划在2022年启动建设先导区内的一横路、二纵路、污水处理厂和核电码头到先导区道路。其中一横路路段约709米,二纵路路段约2580米,均为先导区的主干道,建设费用初步估算约1.6亿元;污水处理厂,当前先导区内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亟需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费用初步估算为0.5亿元;核电码头到先导区道路约2865米,该路段为连接先导区至核电码头的重要路段,建设费用初步估算约2.0亿元。满足先导区建设最低要求的核心路网和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概算约4.1亿元。
目前,先导区启动资金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土地收储等,由于先导区内大多数基础设施属于非经营性项目,因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匮乏成为目前限制产业园筹建的主要因素。为解决全县财政资金缺口,进一步加快推进园区筹建工作,我县积极探索构建适配现阶段产业园实际的融资体系,按照“园区开发进度匹配项目入驻需求”原则,采用地方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的融资方式,已向省级部门申请融资资金1亿元,被列入“2022年地方专项债准备项目清单”,同时我县也积极通过自有财政为产业园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支持,但是仍无法保障先导区前期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及土地收储资金需求。从融资模式上看,先导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多属于非经营性基础设施,自身特点与商业银行贷款本身并不能完全匹配,能够选择利用的融资模式相对较少,资金来源单一,金额数量有限。而政府债券主要依靠省级政府发行,需要严格审查发行人的财政水平、信用评价等,当前产业园体制机构仍在探索,自身又无造血功能,发行政府债券的自主能动性小,要打包由上级财政统一申请分配,政府债券的偿还也主要依靠地方性财政收入来偿,每年能否顺利按时取得一定数量的政府债券存在不确定性,无法满足先导区整体开发建设的固定支出。从储备资金上看,利用土地征购与土地出让阶段的级差收益,可扩展先导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缓解财政压力及商业贷款带来的金融风险。然而,现阶段先导区土地以工业用地为主,工业用地土地价格低、融资性弱、收益性不强。因此对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这种非经营性项目,民间资本参与热情并不高,也难以吸引其他资本进入,无法最大限度获得资金保障,不能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储备足够的资金。从配套码头工程建设上看,在该产业园区建设配套码头工程可改善码头船只的停泊条件、提升运量和效率,对推动科技创新及高新技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最大限度节约资金和自然资源,拟充分利用核电一期项目建设的海工北围堤等资源,建设规模适中物料运输码头。
为此,建议:
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对我县申报的政府专项债给予指导支持,同时给予中央预算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先导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有关部门将该项目列入建设计划,并给予政策扶持、技术指导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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