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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动真格 整改出成果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1年05月23日

    从1998年底至1999年上半年,历时6个多月的市人大代表评议公安局工作,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经过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组织实施,参评代表的艰苦努力,全体干警的紧密配合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达到预期的目的。

     一、深入调查,精心组织,抓好评议工作

    为使评议市公安局工作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非常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得力,做好评议的各项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一)调查摸底,成立机构。为了充分做好代表评议工作的准备,自1998年底至1999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金带领主任会议成员分别深入基层,对我市公安工作进行摸底。发现公安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不严,打击不力。96年以来,公安机关未立、未破、未结的案件共有334宗,其中未破、未结的人命案就有47宗55人。一大批杀人罪犯没有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而仍逍遥法外,继续危害社会,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违法办案,执法不公。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公安机关就发生二起非法拘禁人大代表案,以及乱罚乱扣乱没现象严重等问题。三是治警不严,管理无力。任用干部不讲原则,进人把关不严,特权思想严重,甚至劳改释放人员也调入公安机关,并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近几年来就发生了11起民警在非公务中随意伤害群众的事件。四是制度不健全,行政管理混乱。一些单位、部门巧立名目,“三乱”现象严重。在调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评议公安局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115名市人大代表和51名工作人员参加评议工作。评议领导小组下设刑侦执法组、经侦执法组、队伍建设组、行政管理组、行政执法组和基层派出所组等6个评议调查小组。制订了《琼山市人大代表评议市公安局工作方案》,报市委批准实施。

     (二)征求意见,大会动员。评议领导小组首先向代表发出了《致琼山市的省二届人大代表、琼山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同时分别召开了离退休老干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企业界代表等3个座谈会;各乡镇也分别召开了70多个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人数达到700多人次。各界代表认为,市人大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公安局工作很有必要,而且及时。与会的各界人士对社会上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提出80条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还给参评代表和工作人员印发了《琼山市人大代表评议公安局工作材料及有关法律法规汇编》。1999年6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府城召开了市人大代表评议公安局工作动员大会,并以会带训参评代表和工作人员,全面铺开了评议工作。

    (三)抓准重点,开好评议会。基于评之有据,议之有理,评议调查组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下到26个乡镇,对未立、未破、未结的人命案进行调查,个别谈话,调阅案卷,核对情况,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各评议调查组经过认真筛选,去伪存真,选准了一至二个重点和热点问题做为突破口,为开好说明会和总评会做了充分的准备。1999年8月17日、9月10日召开了两次评议说明会,分别就“李列勇涉嫌故意杀人案侦破情况”、“公安干警伤害群众案处理情况”、“我市赌风屡禁不止情况”、“陈群涉嫌犯罪逃脱情况”、“琼山中行被诈骗4100万元案破而未结情况”、“东山派出所财务管理情况”等由市公安局领导和有关民警进行了说明,当场回答代表的提问。会上6名人大代表分别作了评议发言。两次说明会在广大干警和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都说问题抓得准,评中要害,触动大,教育深。

    两个说明会之后不久,9月23日,召开了总评大会。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作了全局工作自查自纠发言,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作了自查自纠书面发言;5位参评代表作了专题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大忠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评议领导小组作总体评议;市委主要领导作了重要讲话。总体评议在充分肯定市公安局近几年来取得成绩的同时,严肃指出了市公安局在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可忽视的突出问题,分析其原因及教训,提出了公安局整改工作的要求,使评议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跟踪监督,狠抓整改。总评大会后,市人大评议组切实抓紧整改监督工作,及时将代表评议意见综合整理,归纳出队伍建设、刑侦执法、经侦执法、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基层派出所、制度建设等7个方面41条意见,形成“琼山市人大代表评议组对市公安局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转市公安局进行整改。我们采取三条措施督办:一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金多次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公安局整改工作汇报,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充分发挥评议小组的作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跟踪督办。三是召开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公安整改工作报告,保证跟踪整改工作,步步深入,一抓到底。

     二、突破重点,注重实效,评议效果显著

    市人大代表评议工作始终以促进公安机关依法执法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公安局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增强广大干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公仆意识为目标。通过评议,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工作,公安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明显提高,人大监督职权进一步强化,评议的效果显著。

     (一)思想教育深刻,警风明显好转。在评议过程中,通过代表的评议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公安局领导班子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力得到增强,广大干警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民主法制和宗旨教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和公仆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敬业精神和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转变,依法办案和依法管理也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评议公安工作后,琼山市公安局立功受奖捷报频传。琼山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集体二等功的下属单位2个,三等功单位11个;被省公安厅评为二等功的个人1名,“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的个人1名;被省公安厅荣立三等功的个人10名。去年,琼山公安局破获“9?12”和“12?17”两宗特大贩毒案件和创办“农村自愿戒毒点”,得到国家公安部的表彰和肯定。

    (二)狠抓重点突破,推动公正执法。代表评议后,市公安局自觉接受市人大代表监督,制订了《琼山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市人大评议整改工作方案》,在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跟踪监督下,公安局工作出现了“六个突破”,社会反响强烈。

    1、刑侦执法突破。评议代表调查到近几年来有47宗的人命案未破未结,其中,有23宗案卷材料下落不明。在评议期间,群众对此,怒不可遏,纷纷指责公安机关。到底人命案卷到那里去了?案卷难道无翼而飞?连案卷都没有找到,何谈破案结案?受害者的亲属还能伸冤、讨回公道吗?评议代表声声发问,提出的问题引起公安局领导和琼山刑警大队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侦查,对案件一一核对落实,补做案卷材料,归档待破。如“李烈勇、海再文故意持枪杀人一案”,案发于1994年12月23日,该案打死一人,打伤一人,杀人犯李烈勇是集抢劫、敲诈勒索、持枪杀人、脱逃、吸毒于一身的罪犯。同案犯海再文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头目。李烈勇于1995年10月23日被捉拿归案,海再文持枪潜逃。但由于办案人员廖某某私藏案卷,造成该案案卷“失控”达35个月,贻误了战机。该案拖了4年零7个月,无法结案,案犯李烈勇得不到惩办。评议后,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市公安局组织专案组,领导亲自挂帅,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重新制作案件材料,报捕起诉,李烈勇于2000年8月被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同案犯海再文在今年3月份也被抓获,该犯罪集团有成员20多人,从1994年以来涉案50余起,杀死5人、伤3人,现已抓获主要骨干成员9人,缴获军用手枪5支、子弹80发,今年4月20日海再文等4人执行逮捕,5人执行刑事拘留。该案的破获有力地推毁了琼山市最大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平了民愤,快了人心。充分显示了人大评议公安的威力和公安整改的效果。47宗人命案,已侦破19宗;23宗人命案案卷下落不明,也找回了19宗。

    2、经侦执法突破。琼山中行1994年9月被诈骗4100万元,是我市历史上最大的经济诈骗案件。该案触目惊心,轰动全市。该案侦破后,公安机关追回了赃款3900万元,对超期羁押长达4年之久的从犯王某某、周某某作了取保候审处理。对评议代表提出的26宗未破未结的经济案件进行重新侦查,破获5宗,结案起诉3宗,取保候审12宗,挽回了一笔巨款的损失。同时,解决了超期羁押问题,得到评议代表的好评。

    3、行政执法突破。一是对吸毒者冯某在拘留所里被看守人员和在押人员活活打死一案,时过一年之久无人过问,评议后公安局加紧侦查,现已结案,犯罪嫌疑人梁涛等6人分别作刑事起诉;二是对交警大队35名临时工已作裁减;三是对三年来遗留的30宗治安案件进行查处,办结了23宗。

    4、行政管理突破。评议期间,代表以东山派出所财务和收费管理混乱等问题为切入点,进行剖析。发现东山派出所设收费项目有18项之多,三年时间,“白条”收支159万元,设有小金库帐簿9本。公安局整改期间,聘请财政局和审计局6名专业人员对全市28个派出所和3个监所的帐务进行清理,清理出担保金83.8万元,退还60多万元;清理罚没款100万元,已上缴81.3万元;清查小金库24万元,均作取消处理,归公入库。通过清查整改,全局31个单位已建立健全新的财务管理制度。

    5、队伍建设突破。评议代表以公安局“进人把关不严”和“干警随意伤害无辜群众”作为评议的重点。评议前,公安局治警不严,特权思想严重,对违法违纪案件处理缺乏力度,客观上包庇纵容了公安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如原云露派出所副所长张某某,1998年5月12日凌晨3时,酒后开车回所,在培龙市场路口,被一名摆在路上卖菜的菜农档住去路,于是,张下车将菜农的菜抛掉,并拔出手枪用枪把子往菜农的头上猛砸,致使菜农头破血流,到医院缝了6针。此后在两个月内,张某某又先后二次打骂无辜群众,影响极坏。对评议代表查摆出来的这些问题,市公安局十分重视,立即进行整改。先后对张某某等22名违法违纪、无辜伤害群众的民警分别作出处理,其中撤职1人,行政记大过7人,党内警告处分7人,开除7人。与此同时,公安局还纠正了违反任免权限任免干部的错误,将越级提调的10名领导调回原单位工作;对造成李烈勇持枪故意杀人案案卷失控35个月负有重大责任的廖某某,免去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并移交市纪委、检察院审理。

    6、禁毒戒毒突破。在代表评议期间,代表对市公安局的强制戒毒所承包给私人经营管理意见较大。市公安局接受代表的批评意见,认真整改,依法进行规范管理。去年以来,市公安局加大打击贩卖毒品力度,9月12日和12月17日,市公安局连续侦破并摧毁全省有史以来两宗最大贩毒团伙案,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张炳坤等14人,当场缴获毒品45.5公斤,毒资35万余元。侦破这两宗特大贩毒案,受到了公安部和省、市领导的表彰和高度评价。同时,把强制戒毒和自愿戒毒结合起来,创办了“农村自愿戒毒点”。到目前为止,在东山镇创办了村办自愿戒毒点4个,戒毒人员80人,创办“农村自愿戒毒点”这一整改举措受到上级有关领导的肯定,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和拥护,为创建无毒单位,闯出了一条新路子。

     (三)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代表评议暴露出来的管理混乱的问题,关键是市公安局没有真正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没有真正用制度制约和规范人的行为。市人大代表评议组向市公安局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目前,市公安局已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工作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10个规章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

    三、有益探索,体会深刻

    这次人大代表评议市公安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督察重点突出,方法步骤对头,组织领导得力,评议效果显著,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对“一府两院”强化监督,严肃法纪探索了有益的经验。我们的体会是:

     (一)代表评议工作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市人大代表开展评议公安局工作以来,市委十分重视,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评议前,市人大常委会呈报的《琼山市人大代表评议市公安局工作方案》,市委及时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批转了评议工作方案;在开展评议过程中,从动员大会到说明会和总评大会,市四套班子领导都积极参加,精心策划和指导;对评议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市委都作了指示,强调整改工作搞不好,评议工作就不能结束。市纪委、监察局和审计局等部门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和市委领导的批示,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对若干重要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保证了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代表评议工作必须调动参评代表、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在评议中,我们把深入的思想教育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一是针对部分参评代表怕得罪人、怕影响关系和工作量大等思想问题和畏难情绪,我们组织参评代表学习了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使参评代表进一步懂得评议公安工作,是人民赋予的义不容辞的监督职责,提高了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增强了搞好评议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二是针对公安局部分领导和部分干警存在的评议是有意找岔子、揭家丑,怕搞过头而影响公安机关声誉等模糊思想认识,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经常通过会议、座谈、谈心等多种形式,开诚相见,交流思想,使广大干警逐步打消思想顾虑,积极投身到整改工作中。三是发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评议工作一开始,我们就非常重视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据统计,评议期间,接到群众来电11次,来信77件,来访208人次,群众所反映的这些问题给评议工作提供了不少宝贵的意见、建议和线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也对评议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发挥了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三)代表评议工作必须大处着眼,选准切入点。这次评议着眼于提高公安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主要抓住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这两个问题作为切入点,两次评议说明会和总评会都是围绕着公安机关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执法不公,违法办案;以及队伍建设治警不严,管理无方,制度不健全,行政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的。由于选准了切入点,评议工作有的放矢,起到了举一反三的作用。

    (四)代表评议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评议,依法监督。评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如评议组在评议市公安局对琼山中行4100万元诈骗案主犯张翠屏不能作取保候审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规则》、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议的。在评议市公安局治警不严,管理无方,进人把关不严、用人唯亲,对违法违纪干警的处理避重就轻等问题时,评议组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进行评议的。每个问题都评议得有理有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被评议的单位和个人心服口服,坦然接受。

     (五)代表评议工作必须坚持边评边改、边整边改。 评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我们认真做到评议与整改有机结合,切实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评后整改和跟踪监督。公安局做到评议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内部能整改的问题,就及时的整改,内部整改不了的,就送交有关部门处理,保证了整改工作的实效。

    总而言之,琼山市人大评议市公安工作是人大代表履行宪法赋予神圣职责的一次有效探索,符合党和政府的利益,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广大干部群众对人大代表评议公安工作感到非常满意,给予极高评价,认为人大对公安工作的评议是成功的,监督是有效的,成绩是显著的,有力的促进了公安机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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