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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 抓住重点 依法开展地方人大监督工作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1年05月23日

    近年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和县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依法加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力度以及对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力度,有力地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开创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局面,使全县人大监督工作开展得有声势、有力度、效果好,受到保亭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称赞。回顾近年来的监督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围绕中心,抓住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监督,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这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住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中带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并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解决问题。首先,抓住农村民房改造和扶贫攻坚这个带有全局性的重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力度,加快全县农村民房改造和扶贫攻坚工作步伐。1998年4月,本届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刚上任不久,就着手对全县农村民房改造和扶贫攻坚这个问题进行监督。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近年来我县开展农村民房改造和扶贫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召开我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听取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和县政府关于近年来全县农村民房改造和扶贫工作情况汇报,针对我县农村民房改造和扶贫攻坚存在措施不得力,工作力度和成效不大的问题,常委会向县政府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县农村民房改造和扶贫工作力度的几点建议》,并跟踪监督。县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民房改造和扶贫攻坚力度,使全县农村民房改造和扶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快了全县农村脱贫致富步伐。其次,抓住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这个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和全局性的重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1999年7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对我县农村开展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我县开展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虽然历时两年多,但任务尚未全面完成,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如自发自包问题,填写公购粮、承包金和地块四至不清的问题,经营权证书未完全发放的问题,专业承包和外来承包合同签订手续不完善、合同建档不规范的问题等等。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全县农村社会稳定大局。为使存在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认真听取检查组作《关于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在充分肯定我县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向县政府提出了《关于搞好农村土地承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几点建议》。由于县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的开展重视不够,整改不得力,致使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存在问题也未能得到解决。为督促县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常委会的《建议》,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常委会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继续跟踪监督,于9月召开了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县政府作关于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专项报告,并针对存在问题作出了《关于对县人民政府搞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决议》。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督促下,县政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集中力量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使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全面完成了我县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任务,维护了我县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再次,抓住外来企业(外商)与我县各级集体经济组织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手续不完善、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兑现难等严重影响我县农业开发进程的重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随着我县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许多外来企业(外商)都看好我县农业开发项目,与我县各级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许多土地承包合同,并投资于农业开发。由于我县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对合同鉴证把关不严,合同签订手续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造成许多合同“兑现难”,损害了我县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严重影响了我县农业开发进程。为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解决这个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7月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全县各乡(镇)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向县政府提出《关于搞好外来企业(外商)与我县各级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兑现的几点建议》。在常委会的监督下,县政府成立一个专门工作组深入全县各乡(镇)进行指导,督促乡(镇)修订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严把合同鉴证关,加强合同管理,狠抓合同兑现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维护了外来投资者和我县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了我县农业开发步伐。

    二、找准监督切入口,抓住热点、难点问题,依法监督,督促“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中心环节

    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从维护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个中心环节作为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切入口,依法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及时纠正一些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1998年5月,人民群众多次来信来访反映,我县有些乡(镇)政府和一些用地单位在进行农村土地合作开发过程中,存在一些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常委会抓住这个热点问题,组织人员深入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什玲、三道两个镇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调查报告。针对我县近年来土地合作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妥善处理农村土地合作开发问题的建议》。县政府采纳了常委会的建议,采取措施,组织专门队伍协同乡(镇)政府与用地单位及时纠正了一些违法行为,妥善处理了农村土地合作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1999年4月,根据群众反映保亭金龙水果有限公司在新政镇什组光秃岭国有森林区开垦种植红毛丹和三亚华盛经济发展公司在毛感南好情安岭开采矿石,破坏生态环境和破坏仙龙洞旅游资源的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实地视察,调查了解情况,并召开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新政镇什组光秃岭国有森林开发和毛感南好情安岭矿山开采的情况报告。针对存在问题,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新政镇什组光秃岭国有森林开发和毛感南好矿山开采的几点建议》。县政府根据常委会的《建议》,及时做出处理决定:责成县林业和土地管理等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对金龙水果有限公司进行处罚;责成县建环部门重新划定矿区范围,将原来的1万亩面积缩小到0.45平方公里,报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批准,并换发采矿许可证;责成三亚华盛经济发展公司缴纳在毛感乡情安岭采矿石占用的12亩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8400元。

     三、依法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加强对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促进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把抓好述职评议工作,加强对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作为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在开展述职评议过程中,不断总结和积累一些有益的经验,并探索出一条新路子。为了规范述职评议工作,加强对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常委会制定了《关于依法对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的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使述职评议工作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自1998年以来,常委会共听取副县长5人次,局长15人次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认真评议。为搞好述职评议工作,常委会在每次评议前都要求述职者实事求是地对自己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并向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全体干部职工作述职报告,同时进行民意测评,接受群众的监督。常委会还组织参评人员深入到被评议人员所在单位以及下属单位、相关单位进行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民意测评等方式,对述职人员的执法、履行职责、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在评议时,实事求是地肯定述职者的工作成绩,同时又中肯地指出存在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进行了满意程度测评。常委会将评议情况综合形成报告,以文件形式印发给述职者的主管部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领导以及述职者本人。是省管的干部,县人大常委会将述职评议综合情况抄报省委组织部。是县管的干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述职评议综合情况抄报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述职评议后,常委会要求被评议者制定整改方案,并在半年后以书面形式将自己落实整改方案情况向常委会报告。通过述职评议,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了勤政廉政建设。

     四、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领导,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严格遵循党的领导的原则,摆正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按照党委的意图和人民的意志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及时地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意图,变成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决议,并监督其实施。通过几年的努力,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向县委请示汇报制度,在行使监督职权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县委报告,听取县委的指示,努力争取县委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支持,从而保证了人大监督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实践使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人大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都是与党委的领导分不开的;人大监督工作的每一项创新和突破,都是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的;人大在开展监督工作中遇到许多问题都是在党委支持下解决的。我县人大监督工作之所以年年有进步,届届有发展,都是县委领导和支持的结果。今年三月,县委还召开了全县人大工作会议,并在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这就为进一步搞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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