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2003年3月自白沙黎族自治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白沙县委的领导下,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把握人大工作方向,认真履行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把握人大工作方向
党委与人大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人大工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把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回顾几年来我县人大工作的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要在人大工作中切实落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确定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做到与党委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
一是建立健全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重要工作、重要活动及关于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和工作思路,都事先向党委请示,取得了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我们开展的每一次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查,组织代表评议,对 “一府两院”的领导成员进行述职评议等重大问题,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都以党组的名义报经县委批准。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反映汇报。县人大的办公环境和工作用车问题,常委会的主要领导及时向县委汇报后,都能得到解决,保证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自觉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有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与党委的中心工作融为一体,促进白沙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常委会每年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要点,都坚持按照党委的工作思路安排人大工作;围绕县委确定的重大经济事项,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活动,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对阻碍经济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促其改正,以消除一切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因素,为白沙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善于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依法保障党的主张和决策的贯彻落实,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党的主张和意图,会更多地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这就需要常委会在工作中,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保证党的主张和意图的实现。近年来,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常委会认真领会党委的意图,充分发挥人大自身优势,做到既对党负责,又对人民负责,努力把县委的主张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县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先后就计划预算、普法教育、司法监督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依法任免了县委推荐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决议、决定的制定,依法保障了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推动了全县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依法履行好人大职权
近年来,常委会正确处理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始终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确保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围绕党的主张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的问题,将同级党委的重大决定、决策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并保证贯彻执行,实现党的领导。 2001年我县重新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县,很多重大工程项目相继上马。而县城总体规划建设是县委作出的一次重大决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作。常委会及时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题调研,于2003年月12月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白沙县城总体规划和南湖花园小区规划编制概况》,2004年3月提请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本着“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突出重点,建设一片,成效一片”的原则,对县城建设作出详细的规划的编制,从而推动了县城规划的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常委会紧紧围绕加快白沙发展这个主题,牢固树立服从和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识,加强了对 “一府两院”的监督,做到法律监督抓重点,工作监督抓大事,努力提高监督水平,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
一是在法律监督方面,以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调研为主要手段,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近年来,常委会按照上级人大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住我县经济工作,环境卫生、社会治安、普九教育等工作中事关全局的一些重大问题,集中力量,相继组织开展了会计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行政许可法等 10多项执法检查活动。在检查中,注重从实际出发,在明确主体、突出重点、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丰富形式、强化效果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改进,着力加强对执法主体的检查监督,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我县是一个山区县,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76.1%,是松涛水库的源头,如何保护和开发这些资源,对于促进海南和白沙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针对我县有的地方出现毁林开垦的情况,从2004年6月开始,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三次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森林法》、《海南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不仅检查当时森林法的执行情况,还着重检查以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从而有效地有效遏制了毁林开垦的势头,维护了森林法贯彻实施,保护了生态环境,保护了母亲河――南渡江。针对我县土地确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5年6月组织开展了对《土地法》的执法检查,化解了农民与地方、农村与农场的一些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是在工作监督方面,以开好人大常委会会议为主要形式,督促 “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在过去的两年多里,我们共开了13次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关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三农”问题、落实“为民办十项实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以及公检法案件办理审理等方面的专题报告20项。为了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常委会已形成了一套审议工作程序:一是会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专题调查,形成有实在内容、有原因分析、有具体建议的调查报告,作为常委会会议的参阅资料并在会上宣读;二是每次会议结合相关议题进行法律学习;三是认真组织审议,增强审议力度,要求发言者事先准备发言提纲;四是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送交“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五是狠抓跟踪反馈,认真督查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提高监督实效。这一套较为规范的程序和动作,保证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效果,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三)围绕党的意图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党管干部是执政党最基本的原则,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何把经过党委考察确定提交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既能实现党委的意图,又不违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愿,是常委会重要研究课题。近年来,常委会严格履行任免程序,规范人事任免工作,保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一是根据党委的通知和 “一府两院”的提请,由党组审核和主任会议审议,及时将人事任免事项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二是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三是进行任前考察和考核;四是实行任前表态发言;五是确定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颁发任命书。两年多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人次,既实现了党委的意图,又从组织上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我们还强化任后监督的力度,分期分批确定“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上进行述职。2004年已组织代表对一名副县长和三名局长进行述职评议,要求述职人员突出汇报自己的执法和勤政廉政情况,听取评议意见,认真改进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增强了受任命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了行使人事任免权与监督权的有机结合。
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按照 “形成团结的班子,带出精干的队伍,建设高效的机关,开创一流的工作”的总体目标,积极主动争取党委对人大自身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以机关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为重点,积极创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复合型机关,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人大党支部连续7年被评为县先进党支部。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县人大党组、党支部两次在大会上作经验介绍,得到了省督导组和县委的表扬。
一是打造学习型的机关。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对理论学习非常重视,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在人大机关营造刻苦学习的风气,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不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大家都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还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学习当代经济、科技、文化等多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依法履职的水平,不断提高人大干部整体素质。特别是在学法方面,做到了用法之前先学法,讨论问题不离法,作出决策符合法,工作指导依据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二是营造务实型机关。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指导思想,以营造务实型机关为目标,注重了工作的实效性。凡开展视察检查之前,必须先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搞好调研, “三查(察)”活动结束后都要跟踪督办。既注重工作程序,更注重工作的效果,使人大干部求实、务实意识明显增强。为了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的思想,县人大常委会加大了来信来访办结工作力度。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没有采取简单的分流批转,而是认真把关,对于有疑点的申诉案件,能够做到深入调查了解,弄清事实真相,向来访者及家属作出合理的司法解释,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既维护了上访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三是构建和谐型机关。常委会始终把加强班子及队伍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围绕 “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领导班子坚持民主决策、集思广益、心理相融、共同提高,主任与副主任之间、副主任之间、委员之间、办公室与机关工委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形成了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的和谐氛围。
人大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人大工作取得成绩,都是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分不开的;人大工作每一项创新和突破,都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人大工作和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是在县委支持下解决的。因此,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任何时候都不动摇,这是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最基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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