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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决定权与监督权的有机结合 确保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落到实处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5年08月26日

近几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既重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社会事业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更重视对所作决定和决议的跟踪监督,确保其落到实处,使决定权的运用对三亚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的积极影响。

一、坚持党的领导,努力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群众的行为规范

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做到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中心,把党委的主张变成人民的意志,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2003年3月召开的三亚市委四届一次全会,确定了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一次全会决定的决议》,为市委决策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落实提供了重要保障。换届以来,常委会党组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按照市委确定的建设“旅游度假、生态示范”的总体建设要求和“一市两都三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监督的力度,市三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分别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示范市的决定》和《关于加强保护黄嘴白鹭等野生动物的决定》,把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纳入了重要的监督内容,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生态示范建设。2003年初,面对“非典”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常委会积极响应市委的号召,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工作的情况报告,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作出了《关于依法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保护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的决定》,为我市“非典”工作依法稳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了贯彻市委关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部署,支持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尽快把三亚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四季花园中的名花区、全国人民旅游度假村中的高尚区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根据市委的建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适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决定》。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制定了《市区环境卫生监督办法》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加大了城市综合整治的力度,使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尔后,常委会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治理市区污水排放的决议》、《关于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决定》,这些决议决定的作出,使我市的城市规划得到加强,城市管理更加规范,也为今年开展的三亚“城市管理年”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二、坚持把握工作大局,适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针对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大胆探索,先后制订和修订了《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三亚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办法》、《三亚市人大常委会重要事项督查暂行办法》,《规定》和《办法》的实施,较好地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据统计, 2002年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决定重大事项16项,涉及到依法治市、城市规划、环境与资源保护、换届选举、财政、教育、法制宣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决定的数量和质量均比过去明显提高。

一是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决议决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等,是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对我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对需要引起重视与亟待解决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作出了批准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的计划和预算。针对部分财政资金投入后没有产生经济效益的实际,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三亚市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模拟预算情况的报告,作出了财政决算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建立财政支出效益考核和专项资金效评机制。据此,市政府出台了《三亚市财政支出效益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保证了财政支出效益质量的提高,进而使我市人大的财政监督工作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迈进了一大步。与此同时,常委会从实际出发,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决定》,要求市政府增强财政预算及其他收支的审计力度和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及时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并进行认真整改,维护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针对市政重点建设项目超概算问题,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三亚市2003年―2004年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三亚市开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试点工作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督促政府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强化财政监督,提高了预算透明度。这些《决定》的贯彻实施,使我市财政预算部分变更做到先报后变,先批后支,财政工作逐步走上依法办事的轨道,减少了工作的随意性,有力地保障了我市国民经济计划的顺利执行,财政也连续多年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是对热点、难点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就是一定时间内本行政区域的重大问题,抓住这些问题行使决定权,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容易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赞成,执行起来也比较顺利。近年来,我们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行使决定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有关方面反映,仅 2003年我市发生交通事故就达1052起,造成人员伤亡57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主任会议先后2次听取有关工委对我市交通秩序情况调研汇报,针对多年来我市道路交通整顿之后,“摩的”屡禁不止,车辆乱停乱靠,道路交通混乱,不仅给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严重影响三亚国际旅游城市形象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关于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的决定》,随后又多次听取市政府职能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决定》的情况汇报。市政府出台了《处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车辆实施方案》,同时加强了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了对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开展了对报废车、拼装车、走私车、套牌车、无牌车等违规车辆专项清理整顿,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三是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作出决定。 2002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森林法》、《水资源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时,发现了崖城镇梅山亚肥爹岭特大毁林案件,常委会领导先后五次深入到实地勘察、了解事件真相。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报告,观看了我市水源林被大量砍伐和水源被污染的专题录像片,作出了《关于进一步贯彻〈森林法〉,坚决打击非法毁林的决定》。敦促市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恢复了在机构改革中被撤并的各镇林业管理站,对毁林案的有关责任人追究了责任,稳定了局势,制止了非法毁林开垦在我市的蔓延。

四是围绕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决议决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是人大工作的 “重头戏”,也是行使决定权的重点。换届后,我们在总结全市开展“三五”普法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督促“一府两院”制定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实施方案,常委会作出相应的决议,确定了新一轮普法和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同时围绕依法治市工作,每年抓一至两个重点问题进行审议和督促,先后对行政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及司法机关启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施错案追究制情况,采取交办、督办、听取汇报和提出建议等办法,努力纠正行政和司法机关存在的执法不公等行为,对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起到了积极作用。2003年至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两级法院案件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卷宗等方式,选出问题较为严重的14宗作为跟踪问效的重点,并针对其中6宗个案,指出违反程序、执法不公等7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司法公正。

三、坚持以监督促进决议决定的落实,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效性

就人大工作而言,作出决定与监督执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国家事务中,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具有最高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但如果正确的决定没有得到真正的执行和落实,决定只能是 “一纸空文”。因此,通过有效的监督手段,确保决议决定的正确贯彻实施尤为关键。

一是通过会议审议进行监督。为增强所作决议决定的实效性,常委会开展了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 “回头看”活动,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决定》、《关于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决定》等8个决议决定和传染病防治、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整改情况的汇报,并形成《审议意见》转有关部门抓好整改,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如2003年6月,常委会第30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推广联合办学,提高我市教育质量》的代表建议,先后作出了《加快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市教育质量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工作的决议》。尔后两年,常委会会同教育部门围绕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落实常委会《决定》情况、教育环境、职业教育、民族教育等情况,深入各区、镇和38所学校进行调查研究,并开展了一系列的执法检查和工作检查,主任会议多次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市政府按照决议决定的要求,制定了《三亚市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方案》,把6个教学点和一些不成规模的小学进行了合理兼并,通过鼓励民营办学、联合办学,先后筹建了三亚高级中学、鲁迅中学,新建了部分小学,增加了教育投资,积极筹措资金解决了择优聘用的144名教师的工资问题,这对提高我市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环境,加快三亚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通过执法检查进行监督。 2004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作出《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为了确保决议得到贯彻落实,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和工作检查进行跟踪问效,先后3次组织力量深入司法机关了解情况,开展了《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深入全市各基层派出所对2003年以来,全市治安管理情况、办理刑事案件情况以及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司法机关依法司法。

三是通过授权工委进行监督。 2002年4月,常委会审议并作出了《关于批准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打捆项目利用开行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分年度列入预算安排的决定》。为了该笔贷款得到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和失误,加快项目建设,常委会授权有关工委分别对使用该笔贷款的五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听取市政府五个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落实、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要求市政府在贷款资金的使用上,对每个项目都要明确政府领导责任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细化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检查落实承担项目建设情况,审查合同签订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民事合同的平等互利原则,并对合同某些条款做了一些重大修改。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认为常委会提出的修改意见非常重要,基本上予以采纳,从而促进了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项目建设尽快实施。

近年来的实践与探索,使我们认识到,要保证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的有效行使,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好党委决策权和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系,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为规范;必须坚持决定权的行使与监督权的行使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监督实效。一方面,通过执法检查、视察等监督方式,发现了一些重大事项,使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听取审议 “一府两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关的决议决定。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权的行使,加强了对决定的重大事项的跟踪督办,从而提高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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