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省文明大行动,是我省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提升公民文明道德素质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提升省人大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推动机关文明大行动广泛开展,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干部职工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分清荣辱、明辨是非、扬善弃恶,进一步激发文明热情,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高效的服务,推动文明大行动的深入开展,在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中,发挥人大机关的作用,体现人大机关的风貌,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加快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文明大行动的顺利进行,省人大机关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舜(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
副组长:陈高卫(机关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
颜家安(副秘书长)
成 员:常委会各工委室的负责同志、机关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厅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黎梁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欧奋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由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行政后勤处有关同志组成。
三、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2014年12月
四、工作安排
(一)学习活动(2011年11月-12月)
1、思想发动。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已于11月2日召开),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搞好思想发动,做好动员工作。
2、 理论 学习。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采取理论中心组引导学、支部集中学、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文明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的文明大行动动员讲话精神。
(二)宣传教育活动(2011年11月-2012年3月)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中广泛开展生活礼仪、社会礼仪、公共礼仪、公务礼仪、外事礼仪等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机关干部职工摒弃语言、行为、礼仪等方面的不良习惯,引导大家增长礼仪知识,遵守礼仪规范,形成讲文明、知礼仪、懂礼貌的良好风尚。
2、学习相关教材。以《国际旅游岛公民文明守则》、《海南国际旅游岛公民手册》、《海南省礼仪知识读本》、《常用英语100句》等资料为主要教材,采取知识宣讲、培训讲座等方式,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三)文明礼仪活动(2011年12月-2014年12月)
1、规范人大机关文明服务和文明用语。根据人大机关的特点,归纳整理工作中常见的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制作《省人大机关文明大行动手册》,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基本道德教育,倡导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道德修养,促升服务质量。
2、继续深入推进文明办公室创建活动。要继续巩固今年上半年开展的“文明办公室”检查评比活动成果,每一位同志都要从自身做起,搞好办公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做到办公室洁净卫生、环保优美,具有一定文化品位,营造整洁优美、温馨怡人的办公环境。要保持机关办公楼公共空间整洁有序,不乱吐乱扔,不乱涂乱画乱贴。严格执行办公节能相关规定,下班自觉关灯、关机、关窗和断电等。同时,在办公室内、办公楼的楼道内不要大声喧哗,要注意保持在办公室的着装整洁。
3、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省人大信访办公室是面向人民群众的窗口单位,其工作作风、文明程度直接关系到省人大的形象。接待来访群众的接待室要清洁整齐,配备桌椅、开水和水杯,设有意见簿和电话;接待人员要举止端正、文明热情,做到随时来访、随时接待;坚持事实求是、秉公办理的原则,依法解答来访人所提出的问题,耐心做好疏导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
4、坚持文明出行。机关干部职工在出差或外出时,要自觉遵守公民行为规范,恪守社会公德,维护人大机关和个人形象。做到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损害公物,在禁烟场所不吸烟,自觉提高个人文明素养,彰显良好的机关风貌。
5、遵守交通规则。要在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在机关驾驶员中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进行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培训,摒弃交通陋习。机关干部职工通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不得跨越栏杆,乱闯乱行;机关车辆在办公区内、公共场所要按规定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违章行车、闯红灯、抢行、压黄线等违法行为,严禁出现醉驾、酒驾、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积极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礼让,强化安全交通意识,维护安全秩序。
6、丰富机关文化生活。要不断创新发展人大机关文化活动,通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鼓舞干劲、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充分发扬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潜移默化地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要积极组织专题教育活动,进行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进一步激发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爱岗敬业之情,干事创业之志。
四、活动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支部书记文明大行动责任制。通过精心组织,明确目标任务,把文明大行动作为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提高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的实践载体,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各负其责,支持支部书记履行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结合各自实际,具体组织实施,做到有责任领导、有具体措施、有督促检查,把活动层层细化分解,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确保落实到位。
(二)重视标本兼治。文明道德建设,既要注重治标,更要注重治本。我们要把文明大行动与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对长期影响人大形象的精神懈怠、 能力 不足等问题,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整治,确保在较短时间内机关面貌进一步改观。同时要坚持建章立制,把文明大行动与建立长效性机制结合起来,对机关一些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认真梳理完善,及时制定相应制度,使治理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有章可循,使文明道德建设逐步纳入规范化、长效化机制。
(三)注意统筹安排。要合理安排好正常业务工作与参加活动的时间,力求取得最佳效果。各党支部要确实负起责任,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好日常业务工作与文明大行动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保障活动顺利进行,为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党支部要大力宣传开展文明大行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及时总结上报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机关党委要充分运用《海南人大》杂志和海南人大网站以及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精心组织机关的学习宣传,立足宣传鼓劲,加强正面宣传,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进行大力宣传。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引导,增强全员参与的意识和自觉性,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合力。
(五)加强督查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文明大行动活动的 内容 ,采取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督查通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抓好阶段性的分析检查,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查找不足,研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进行经常性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扎实有效地推动文明大行动顺利开展。
开展全省文明大行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机关各部门、各党支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以真抓实干的作风,锐意进取,狠抓落实,为营造文明的社会环境,早日实现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201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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