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大网消息(丁汀/图文)11月9日,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召开建立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的建立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对《关于建立海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及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作交流发言。
李军指出,建立听取和审议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人大监督特别是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做好自由贸易港风险防控工作的现实需要。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决策部署上来。要结合主题教育加强调研,摸清政府债务底数,突出债务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开展债务监督,努力实现人大监督政府债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强化监督联动,将政府债务监督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等相结合,加强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注重监督结果的运用,形成有效监督合力。要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把好人才引进“入口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李军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好、实施好,确保政府债务监督工作取得成效,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吕勇主持会议。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财经预算专家组相关委员,省七届人大财经(预算)工作代表专业组相关成员,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及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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