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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乡村振兴促进规定(草案)》的说明

作者 :编辑 :谢小岗来源 :海南人大网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2023年1122日在海南省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何琼妹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省政府委托,现就《海南省乡村振兴促进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中央及省委相继出台一号文件,对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律法规提出明确要求。省第次党代会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我省乡村振兴促进规定将我省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解决我省在乡村振兴工作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可以有效地推动乡村振兴与自贸港建设发展相融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使我省乡村振兴工作有依据、有抓手、显实效

二、起草过程

草案历经征集需求、开展调研、起草初稿、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五个阶段2023年1113八届海南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现在的草案。

三、草案的主要内容

草案不分章节26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乡村振兴长效常态工作机制。草案建立省负总责市县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长效常态工作机制。

(二)统筹乡村振兴与自贸港建设融合发展草案规定省人民政府商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指导企业运用好农业贸易调整援助和贸易救济等政策工具。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海关探索开展检测结果互认,共同推动优化检疫审批流程和口岸通关流程

立足资源禀赋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一是加快培育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全产业链二是充分依托我省南繁种业、热带作物特色资源优势,积极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是统筹推进共享农庄、休闲渔业等乡村产业加快发展,利用自贸港有关政策发展进口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健全农产品品牌管理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是要加强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发展智慧农业二是提升乡村教育医疗水平,提升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加强公益性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服务向乡村延伸是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护传承优秀海南农业文化遗产和耕海牧渔文化,推动黎苗文化、东坡文化等文化下乡四是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病媒生物防治等爱国卫生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建立农民收入长效增长机制。定期开展农民增收工作监测评估,建立农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防止规模性返贫二是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培育农民技能型劳务品牌,扶持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三是发挥热带雨林、水等资源优势,通过生态补偿、发展生态旅游等方式,增加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支持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等多样化途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共享收益。

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一是加强人才保障。鼓励农民参加职称评审,鼓励教育医疗人才到乡村任教从医是加强财政保障。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和持续增长机制加强金融保障。支持金融机构面向涉农主体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积极开发特色农产品保险等创新型险种加强用地用海保障。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保障渔业产业用海和陆域配套用地。

四、草案的主要亮点

(一)探索自产农产品“二线口岸”便捷通关。草案探索对经认定的海南自产农产品凭自产货物证明实施便捷通关。

以发展外向型农业为导向提升优质农产品出口便利化水平草案创新农产品出口监管模式,经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推荐的优质农产品出口实施免予备案考核检验检疫,免收检验检疫费用管理模式,简化优质农产品出口流程

(三)围绕农业全产业链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热带农业产业体系。草案用多个条款明确南繁种业、冬季瓜菜、深远海养殖等优势产业的发展路径,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热带农业产业体系。

(四)盘活“沉睡资源”推动撂荒地流转复耕。草案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撂荒。撂荒耕地的,发包方根据农作物种植周期催告其限期恢复耕种;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年不恢复耕种的,发包方可以将撂荒耕地交由他人代耕提供托管服务等方式恢复耕种。

(五)创新乡村振兴人才发展政策。一是鼓励农民参加职称评审二是建立村干部任职年限与相关待遇挂钩激励增长机制三是规定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前应当具有累计不少于两年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六)强力补齐乡村产业振兴用地用海保障短板。一是规定市县政府按照不少于百分之五的比例,安排用于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二是规定要渔业产业配套的陆域养殖设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依托已有的深远海养殖设施和海域开展休闲渔业活动,不再重复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和征收海域使用金

草案及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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