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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农光互补平价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建议(第 632116 号)

作者 :编辑 :来源 :海南人大网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19日

第 632116 号
  代表团:东方 
  提建议人:李学忠 
  建议内容: 
  一、基本情况 
  2017年9月22日,海南省委七届二次全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提出“建设绿色能源岛,构建低碳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大力发展高效清洁电力”,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也顺应全球能源发展趋势。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明确表示,建设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以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为目标,将海南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升级,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2%,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0%以上。 
  海南省光资源条件优越,光照适宜发展太阳能发电产业。年太阳总辐射主要表现为由东北向西南逐渐增加趋势,西部和西南部地区为最高,年太阳总辐射量在1600千瓦时每平方米以上,日照时数在2400-2600小时之间;中部地区为次高值区,年太阳总辐射量在1400-1600千瓦时每平方米之间,日照时数为1800-2400小时之间;东北部地区为最小,年太阳总辐射量在1400焦耳每平方米以下,日照时数低于2000小时。目前,已开发建设约150万千瓦装机规模。 
  虽然海南省光资源条件优越,但土地资源稀缺,若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就是农业棚顶太阳能发电,既具有无污染零排放的发电能力,又不额外占用土地,可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实现光伏发展和农业生产双赢。 
  二、推动农光互补平价发电示范项目的重大意义 
  农光互补模式优势主要体现为:一是有效解决发展低碳经济、节能减排和开发绿色清洁能源的问题。在众多的新能源中,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洁能源,极具增长潜力,在倡导节能环保、低碳经济的全球背景下,“农光互补”模式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机会和市场空间。二是节约了建设地面电站的土地,同时可以就地转化电力,就近使用,降低电力传输中损耗,能源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三是改变农业投资大,回收周期慢的情况。棚顶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可以摊薄农业大棚建设成本投入,同时提升大棚质量、功能和使用年限,缩短投资回报周期。四是社会效益显著。对于短期解决“三农”问题,还富于民,长期解决温室效应,降低碳排放,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巨大贡献。 
  开发东方火龙果农光互补平价上网发电示范项目,其场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水源保护区,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农光结合,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价值。据测算项目可装机容量180万千瓦,建成后将成为亚洲最大火龙果基地农光互补发电示范项目,预计节省标煤71.23万吨每年,减少二氧化碳约195.97万吨每年、二氧化硫约1.66万吨每年,缴纳税收1.58万元每年,年均发电量为22.61亿千瓦时,增加火龙果产值30%。 
  三、建议 
  为更好建设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议加大力度推动东方火龙果农光互补平价上网发电示范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