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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国家层面推动公办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

作者 :杨莹编辑 :来源 :海南人大网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09日

  2019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海南省也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本着“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等基本原则,提出了阶段性的完成目标,最终到2025年,实现普惠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包含普惠性质托位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省覆盖。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群众对托育需求量大。根据国家卫计委2016年调查结果显示,60.7%的“一孩”母亲因为“没人看孩子”而不愿生育第二个孩子,0~3岁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与发达国家50%的入托率相去甚远。从海南省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看,海南总人口933.4万、城镇化率59%,以及城镇人口出生率12‰和入托需求率30%左右计算,海南省每年至少有6万以上0-3岁的婴幼儿有入托需求。

  (二)家庭为主的托育模式难于满足群众需要

  从我省托育机构现状调研情况来看,处在中、低端收入的群体需求量较大。此类家庭婴幼儿的照护主要以家庭父辈帮带为主,少部分由婴幼儿母亲以牺牲工作为代价在家照护子女。因此,对于父母年迈体力不支或是双职工的家庭,托育就成了他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单位自办托育机构运行困难

  如我省三亚市中医院,由医院提供了场所、设备等硬件设施自办托育机构,每个孩子每月费用仅收取1000元基本费用,但所收取的费用远远不能维持自办托育机构的正常运转,资金缺口需要医院投入部分费用兜底。此外,该自办托育机构规模小,办园条件简陋,保育员素质参差不齐,且只能招收少量婴幼儿入托,不能满足院内职工及辐射周边社区家庭的需要。

  (四)社会办托育机构收费高

  从海口现状来看,如海南妮可的家国兴社区园、妮可的家国际幼儿园、高米国际早教托育中心等托育机构,招收费用低的月均接近4000元,高的超过6000元甚至上万元。虽然这些机构管理都比较规范,安全也有保障,开发智力课程设置也比较合理,但是由于收费门槛高,普通群众消费不起。

  二、推动托育服务发展的建议

  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托育服务管理体制相关法律法规,建议主要考虑如下内容:

  (一)参照公办幼儿园模式建设公办托育园。由政府投入,相关行政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进行管理。所有建设经费、办公经费、保育员工资均为财政拨付。

  (二)参照建设普惠性幼儿园模式,制定普惠性托育机构优惠政策与刚性政策,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如,给予集体或单位举办的公办性质托育园和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托育机构,按照不少于每个托位每年2000元补贴(海南省普惠性幼儿园补贴标准为每个园位1200元,因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成本更高,因此建议补贴适当提高。此为海南标准仅供参考)。

  (三)解决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消防许可证的发放等问题。现行消防许可证发放规定,用房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才给予进行消防验收,并发放许可证。但部分在居民社区或企事业办公地举办的托育园,因使用场地面积小,规模小,无法申请当地消防验收,导致托育机构无法进行登记备案。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明确规定托育机构的消防审核单位、合格验收和合格证发放程序等。

  (四)解决保育员等员工师资核验难的问题。目前,现行规定明确要求托育机构的员工必须持证上岗,但是在监管和录用员工的过程中,监管部门或托育机构没有依据或无从查验个人所提供证件资料的真伪。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托育机构员工持有的资质证明,明确发证院校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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