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天涯海角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重要文库 > 人大工作论文集

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作者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景训编辑 :杨小涵来源 :海南人大网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为了督促和推进《消防法》在我市较好的贯彻实施,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在人大常委会周玉华主任的带领下,从9月15日起对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我们举办了《消防法》知识讲座,检查组成员参加了学习,加深了对《消防法》重点 内容 的了解。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消防法》的情况汇报,并分成两个小组重点检查了全市12个职能部门以及码头、机场、粮库、油站、商场、学校、社区等30多个消防重点单位,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消防法》自颁布特别是2009年5月1日修改施行以来,市政府和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能够认真组织宣传贯彻《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履行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职责,认真做好我市防火救援工作,基本实现全市火灾形势持继稳定,为建设平安三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总体情况是好的。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扎实推进《消防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各级政府和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市政府成立了宣传贯彻《消防法》领导小组,加强对消防宣传贯彻工作的领导。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宣传贯彻消防工作。二是制定了《三亚市宣传贯彻〈消防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消防法》宣传教育工作从时间、内容、方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如通过新闻媒体、印发宣传资料、法制巡回讲座、现场防火演练等广泛开展《消防法》的学习宣传活动。至今为止,共举办各类消防知识培训班达100余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0多场,发放《消防法》单行本8000多册,张挂消防挂图4000多幅、横幅800多条,刊播消防公益广告10000多条,较好地营造了消防宣传氛围,促进了市民消防意识的提高。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防火救援 能力 。市政府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比较重视。一是加大投入,确保消防工作经费落到实处。2009年全市消防经费1444.65万元,同比增加43.8%。2010年全市消防经费2197.2万元,同比增加52.1%。有效地解决了消防事业和部队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根据消防布局,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解决我市部分区域消防布局不合理状况,我市加大资金投入,增设了鹿回头消防站、海棠湾消防站、崖城消防站和战勤物资保障仓库,这些项目有些已建成投入使用,有些正在建设之中。海坡特勤消防站、海上消防站和公安安全抢险救援训练基地也正式立项,正在积极推进。三是市政府给消防局新增加了45名文职雇员名额,充实消防队伍。四是消防队伍防火救援能力增强。今年来,三亚消防队伍完成博鳌国际旅游论坛等重大消防工作任务,实现保卫任务万无一失。2009年来,消防部队共接警383次,出动消防车909车次,出动消防官兵6269人次,疏散抢救人员900人,抢救财产价值达1.8亿元。圆满完成了“6·4”迎宾隧道塌方救援任务,8名被困人员全部安全获救,受到了公安部、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

(三)加大执法力度,抓好各项消防工作的落实。为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全力做好我市防火救援工作。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政府、两区、六镇、四场都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各职能部门和各有关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确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市政府关社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决定》、《三亚市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等有关文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市政府还与各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我市消防工作基本上做到目标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2.严格执法,精心治理。为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一是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通报,挂牌督办。二是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火灾预防和火灾隐患整改。市政府先后10多次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体等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大检查活动,共检查了1890家单位,发现火灾隐患1412处,消除火灾隐患1290处。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消防工作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市政府先后组织对明珠广场等126家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及火灾隐患较多的红旗街、新民街、建设街、胜利路、解放路、商品街、崖城镇等分四期开展专项治理,到目前为止,已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四是严肃查处火灾事故,依法追究单位和责任人。近年来共查处消防举报投诉案件45宗,临时查封168宗,立案处罚148家,罚款151.84万元,责令“三停”51家,行政警告32人,行政拘留9人。通过 努力 ,我市消防安全状况有了明显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在贯彻实施《消防法》过程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消防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些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一)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市民消防意识有待提高。一是《消防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在普法宣传方面,对消防安全内容安排比较少。在新闻媒体宣传方面,涉及消防安全的宣传也不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也只是停留在一般层面上,没有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宣传教育普及率不高。二是相当一部分干部和群众不重视《消防法》的学习,从领导到一般群众对《消防法》缺乏了解,消防意识淡薄,与己无关的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重存在。还有许多单位和家庭只重防盗不重防火。三是对《消防法》的宣传多由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其它单位不够重视,缺少相互配合和长期坚持。四是社会群众、企业职工自防自救能力较差,平时缺少有组织的消防演练,对如何自救、灭火器械的使用和逃生疏散的基本常识缺乏了解。

(二)消防基础设施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消防工作已不适应我市发展的需要。一是消防站和消防队伍建设落后于形势发展。比如,三亚是一个滨海旅游城市,港口停泊各种船只比较多,但目前没有设立海上消防站,没有专门海上消防队伍和海上救援设备,海上火灾救援工作还是空白。按照三亚城区发展的要求,本应在海坡片区设立一个特勤消防站,负责海坡片区及附近农村、农场的防火救援工作,但因规划部门在选址上一直没有确定,致使海坡特勤消防站建设一拖再拖。根据《消防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但我市目前除崖城镇外,其它乡镇尚未组建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二是城镇消防栓安装达不到规定要求。由于城市发展较快,地下供水管网跟不上,有些路段、街道、社区、单位没法安装消防栓。如三亚粮食储备仓库、军粮供应仓库因凤凰路段地下没有铺设供水管道,两个粮库一直无法安装供水管道和消防栓,给粮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带来困难。市区原安装的消防栓有些因城市道路和小区扩建或长期缺少维修已损坏。现有消防栓由于大部分没有建储水池和配备高压泵,消防栓水压不够,很难有效地起到灭火救援作用。根据消防布局,全市应安装消防栓830个,现实际安装729个,还缺少安装101个。三是消防设备陈旧落后。有些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不配或少配消防器材;有些商场、工厂、学校、娱乐场所、小型宾馆等原配备的消防器械因长期缺乏维修保养,部分已不能正常使用。

(三)检查监督力度不够,消防安全隐患较多。由于对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监督不到位,消防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部分街道居民受利益趋动,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法以及消防安全规定,擅自改变住宅性质,将住宅房改造成商铺或酒店进行出租。还有部分商住房,经商部分不经批准擅自用来做厂房、仓库、餐馆等,极易引发火灾,问题相当严重。二是有些项目未经审批,擅自投入运营。目前,全市有100家私营幼儿园和200多家家庭旅馆,检查发现有58家私营幼儿园和大部分家庭旅馆都未通过消防审查就投入经营,大部分幼儿园和家庭旅馆消防通道不符合安全规定,消防措施不配套,管理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有些老城区、老街道供电线路严重老化。主要是供电线路使用时间长,线路安装混乱,有些电线包胶氧化,铜线外露,刮风下雨容易产生火灾。社区70%的火灾都因供电线路老化损坏引起。四是废品收购点管理混乱。目前仅河西辖区废品收购点就有29家,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不少于50家。这些废品收购点缺乏规范管理,废品乱堆乱放,消防器械少而陈旧,部分收购点人员吃住在收购点里,成为一大火灾隐患。这些收购点过去由工商部门颁发经营执照,而现在则由商务局管理,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还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尚未理顺。五是有些街道消防通道被堵塞。据反映,建设街、椰风巷、儋州、潮阳、春园、月川等社区都存在消防通道被堵塞的问题。消防通道被堵塞,多是居民非法所为,不利火灾救援和人员疏散。六是烟花爆竹管理失控。对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不严,经营销售点大部分没按规定审批,特别是节日期间经营烟花爆竹点就有数百个,被罚没的烟花爆竹变相流回市场,无法监管。

(四)职能部门工作勾通不够,消防工作缺乏合力。一是项目审批互相扯皮。有些成员单位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未将消防安全条件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消防关口前移未得到真正落实。据反映,三亚市区现有27家私营小型印刷厂,按审批程序应先由文体部门征得消防部门同意后再审批,而后再由工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目前全市仅有9家按规定办理了报批手续,有18家未经文体部门审批,但工商部门却颁发了营业执照。这些小型企业生产条件差,防火救火能力低。由于报批手续不按程序,有关职能部门又不愿管,所以只有任其违法经营。二是职能部门在监管中互相推诿。检查中发现,三亚港码头现有仓库全部出租,用于开舞厅、建冷冻厂、设废品收购站,但市里有关职能部门对码头火灾预防整治工作不重视,认为码头的项目是省有关部门批准的,与他们无关。目前,码头现状是市职能部门不想管,上级审批部门管不到,码头消防安全隐患令人担忧。又如海南太平洋石油实业公司16KM航空油料管线两侧违章建筑达20多处,已给输油管道和居住群众造成严重威胁,该公司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迟迟没有解决。太平洋石油实业公司在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比如:红塘油库设有7个油罐,总容量达3.1万立方米,最大储罐为5000立方米,仅储备油罐装泡沫液12吨,未储备移动备份灭火药剂,根本无法满足在第一时间扑救石油化工火灾的需要。三是部分基层派出所对消防工作不够主动,消防工作过多依赖于消防部门和社区。四是消防主管部门在发挥自身优势、配合市政府做好工作协调、带动全社会共同学习贯彻《消防法》等方面做得不够,消防工作缺乏合力和动力。

三、整改意见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紧紧围绕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这一目标,扎扎实实抓好《消防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要积极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学校、工厂、社会、农村和家庭。要突出对学生、职工、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普及率。二是将宣传工作制度化。要将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我市的普法规划,依靠成员单位,利用新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针对干部群众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和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广泛开展《消防法》的学习和宣传,突出宣传效果。三是要加强防火救援的培训。针对青少年学生、重点防火单位、企业职工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要有计划的开展火灾防范、自救逃生演练,掌握基本消防常识。通过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意识和火灾防范自救能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要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总预算,使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二是抓好消防站等设施建设。目前对已经立项和正在建的鹿回头、海棠湾、海坡、海上消防站和公安抢险救援训练基地要抓紧,同时,要加强各镇、西岛和蜈蚑岛消防站的组建设,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各镇、西岛和蜈蚑岛消防站组建工作。市政府对消防站的建设要给予重视,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公安消防部门要抓紧实施,争取尽快完成这些项目的建设。三是要抓好城市电网改造。对老城区、老街道的电网要重新规划、全面治理、彻底改造。四是要抓好粮食储备仓库、军粮供应仓库消防安全设施配套建设。五是对全市的消防设施和各单位的消防器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完善消防设施,全面维修更换陈旧或损毁的消防器械。

(三)加强检查监督,促进消防隐患的整改。一是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限期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定期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早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发现有火灾苗头的单位,要制定预案,及时做好火灾预防工作。二是抓好消防工作的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私人住宅改为经营店铺和酒馆的,职能部门要抓紧进行专项整治,凡不符合《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要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帮助他们配备消防器械,定期检查监督,规范经营管理。要对市区私营幼儿园、家庭旅馆、废品收购站、小型印刷厂、烟花爆竹市场、港务局码头要进行专项整治,组织这些单位学习《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识,督促他们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加强管理,改善内部条件,完备营业报批手续。对不符合经营规定又不配合整治的,要责令停业或坚决予以取缔。对堵塞消防通道又没有报批手续的违法建筑,要由市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制定方案,坚决拆除,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对太平洋石油公司南山航空油料管两侧建民房的问题,政府要引起重视,组织职能部门深入调查,妥善解决。太平洋石油公司内部消防安全工作也要加强。三是严格项目审核验收。规划、建设、工商、安监、商务、文体、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对涉及防火审核项目的,尤其是建筑工程和公共场所,要严格把好准入关,从源头上做好火灾防范工作。四是严肃查处火灾事故。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检查,本着“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明确消防工作的责任。《消防法》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以及公民在消防工作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要按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抓好我市的消防工作。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编制消防工作规划,完善消防工作制度,区分职能部门的责任,并通过会议、下发文件、专项治理和检查监督等措施,保证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体、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企业注册登记、年检和消防安全监管中,要依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实做好消防工作审批、消防检查监督等工作。三是公安消防部门是消防工作的主管单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在市政府领导下,发挥自身优势,大胆协调各单位抓好消防工作。基层派出所要认识自身的工作职责,克服依赖思想,切实抓好辖区的消防工作。四是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乡镇、社区要按照单位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状,落实好消防工作责任制。只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扎扎实实做好我市的火灾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此文章来自于省人大系统 2010 年度优秀调研成果汇编)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办公楼

技术支持:13387486404 0898-66860980(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琼ICP备14001308号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00002000006号